—、入会条件
凡是京津冀以及重庆市内依法登记设立,并具有独立合法的法人资格的各种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自愿提出申请入会,且按时缴纳会费的,经过商会理事会批准均可成为北京重庆垫江企业商会的会员。
二、入会程序
1、递交会员入会申请表;
2、会员单位提交企业或机构简介、资质证书、法人个人履历表和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3、个人会员提交个人履历表、身份证复印件;
4、商会会员资格审查、进入入会程序,在7日内做出答复意见;
5、提供商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6、商会决策程序通过;
7、由理事会授权单位发给会员证;
8、会员公约和服务手册确认。
三、会费缴纳
办理完入会手续后一周内一次性缴纳会费。
缴纳会费方法:转 账
户 名:北京重庆垫江企业商会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南湖支行
账 号:321690100100010389
四、商会各职务享受的权利
会员:2000元/一次性
(一)享有本商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商会活动;
(三)获得本商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拥有对本商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理事:5000元/年
(一)享有普通会员的全部权利;
(二)优先提供技术援助、技术咨询;
(三)获得本商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享有对行业商会的政务表决权和监督权;
(五)享有参加理事会会议的权利。
副会长:15000元/年
(一)享有理事的全部职权;
(二)受会长委托或指派,分管商会会长的有关职权;
(三)受会长委托或指派,代表本商会对外、对主管部门交流汇报
有关工作。
执行会长及常务副会长:
(一)享有副会长的全部职权;
(二)会长因故不能履行职权时,由执行会长或常务副会长代行会长职权。
五、其他服务
(一)商会网站,在商会网站上免费或优惠刊登宣传内容或彩页广告,会员所属单位网站可与商会网站进行链接。网站同时公布所有会员信息资料,为会员创造共享平台。
(二)商会活动,免费或优惠参加商会举办的各种经济文化交流,组织会员参观、考察或举办各类展销会、交易会等活动。
(三)其他新增服务(经济、技术、人才、信息、生产、管理、融资、法律等信息咨询服务)。
为了加强北京重庆垫江企业商会会员之间的联系,广泛开展会员之间及商会对外合作,营造本商会有序、公开、公平、公正 的经营环境,特制定本公约:
1、重庆垫江企业商会会员,无论是企业、团体还是个人,都应自觉维护本商会的整体形象和声誉,视商会品牌为立会之本,模范地执行商会章程、自觉遵守商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2、商会会员,应主动加强相互合作关系并谋求利益空间,相互提供相关信息并形成有价值的行业意见,促进商会信息流、资源流流畅和优化配置。
3、商会会员单位无论是普通会员还是理事会成员,未经理事会授权均不能代表商会对外及媒体发表任何意见。
4、商会会员单位应充分利用商会资源,创造性地在本地区发挥商会功能、作用和影响。
5、商会会员单位应充分尊重相互之间的合作成果,并自觉维护合作方独立隐私权。
6、商会会员单位在自身所拥有的网站及媒体,发布和转载任何商会网站、媒体信息时,公共信息须注明出处;通过商会网站获取任何信息,均须通过商会授权而不得以此作为自身牟利手段。
7、商会会员单位无论实力大小、在商会内部任何组织层级,基本权益人人平等,不可出现任何偏执现象.
8、商会会员单位,不做特别声明,均自动成为本公约签约单位,共同遵守本公约。
10、此公约自发出之日起生效。